(调解员通过“云上法庭”,远程视频调解)
近日,平江县人民法院通过“诉前财产保全”和“云上法庭”远程视频调解的方式,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,被告同意将名下房产作为担保,高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,成功将案件化解在诉前。
湖南平江某企业五十多万货款无法回收,将远在河南的个体工商户邢某起诉至法院。平江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接收材料后,建议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,并在第一时间对被申请人的账户余额七万多元进行了冻结。
保全金额远远不够,被告系外地个人,财产线索难以搜集,债权难以实现,该企业负责人心急如焚,要求法官前往河南保全该个体工商户铺面财产。法官了解情况并安抚当事人后,考虑到异地保全且财产不确定的实际情况,建议暂缓进一步保全措施、并进行诉前调解,原告表示同意。
诉前调解如期通过云上法庭开展,双方当事人远隔百里,通过视频发表意见。通过两个多小时沟通,被告同意将已保全的七万余元支付给原告,并确定以自己名下一套价值四十余万元的房产为余款提供担保,双方纠纷最终调解结案。
尘埃落定,该企业负责人悬着的心终于放下——保全+担保,为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上了“双保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