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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5万元当场兑现,绘就庭前调解新“枫”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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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彭心  发布时间:2024-12-02 11:31:08 打印 字号: | |

“法官,已到账115000元,我申请撤诉!”李某一边激动的拿着收款记录给法官看一边激动地说。

原来,在2023年9月,钟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200000元,李某当日向钟某的银行卡内转账200000元,钟某也出具了借条给李某。借款后钟某陆续偿还借款85000元,剩余115000元经李某多次催讨,均未偿还,李某便将钟某诉至法院。

平江县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件后迅速安排在开庭前进行调解,经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电话沟通,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成见,开始愿意为解决问题达成初步协议。为实质化解矛盾,确保调解协议的有效执行,在初步达成还款协议后,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确定时间,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院进行款项的兑付。在法官的见证下,钟某当场兑付115000元的案款,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,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
平江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为本、公正司法、注重实效的原则,在司法工作实践中努力找寻化解纠纷矛盾的有效途径。未来,平江法院将继续以“枫桥经验”为指引,努力绘就更多庭前调解的新“枫”景。


 
来源:院办
责任编辑:院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