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近期调解了一起占有、使用高度危险物责任纠纷的案件。
李某系平江县余坪镇甲村村民,自2022年起在村落边缘饲养黑山羊几十只,进行繁殖、买卖等,平时放养较多。其邻居张某在养羊的棚子附近有一块菜地。
2024年6月,张某在用农药为自家菜地除草后,为方便自己出入菜地,将剩余农药打在了李某养羊棚旁边的村内公共道路两旁的青草上,但并未告知李某。
李某照常将羊放出,部分羊食用了打了农药的草,后陆续出现生病、死亡等现象,李某陈述死羊的数量达到38只,因李某向张某交涉未果,故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承办法官在受理该案后,先后两次前往村里进行调解及查看死羊的掩埋情况,并邀请了平江县余坪镇畜牧部门的工作人员一同查看、进行见证。张某在一开始并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表示只肯愿意出2000元进行调解,承办法官在开庭掌握所有事实情况后,对占有、使用高度危险物责任纠纷系无过错责任的举证责任进行了说明讲解,释明了如果进行判决将不可避免要组织鉴定而鉴定费用奇高,并将该矛盾情况向余坪镇政法部门进行了沟通,张某意识松动后向法庭表达了调解的意愿。
不久后,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乡镇、村委、村组干部及双方当事人均到场参加,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,最终双方达成一致,由张某赔偿李某死羊的损失23000元,钱款当场兑现,矛盾一次性完全化解。调解后,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表示了感谢。
平江县人民法院一直践行枫桥经验,不仅以法律手段明是非善恶、定权利归属,做到“定分”,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,认可、接受裁判,实现止息纷争,做到“止争”。把审判理念从重“结案”转到同时更重“解纷”,持续提升矛盾纠纷实质化解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