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平江县人民法院远程在线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。
2020年3月,顾某通过某网络平台租用一台iPhone11Pro Max手机,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所选套餐为租完归还,可随时买断,月租金568元,租期12个月。协议签订后,某网络平台按约定将手机邮寄给顾某。顾某在收到手机后按约定支付了十二期租金,之后未再支付手机买断款也未归还手机。某网络平台多次联系顾某支付手机买断款未果后,将顾某诉至法院请求顾某支付手机头断款6299元及违约金。
法官承办案件后,庭前进行了阅卷,并通过电话联系双方,顾某表示同意分期支付部分买断款,但不愿意支付违约金。承办法官随即与某网络平台代理人联系,转述顾某意见,经法官多次耐心与双方沟通,最终双方达成协议:由顾某向某网络平台支付手机买断款5000元,每月支付500元,分十期付清,某网络平台放弃要求顾某支付违约金。考虑到原、被告均在外地,承办法官于是组织双方通过多元调解平台在线签订调解协议,避免了当事人来回奔波,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和经济成本,协议达成后,双方一致表示满意。
近年来,平江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通过现代科技平台办理案件,化解矛盾,赢得了广泛好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