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日常交易网购中,一张小小的手机膜竟引发了一场法律纠纷。近日,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,某淘宝店卖家将一名购买手机膜后申请“仅退款”不退货的买家告上法庭,看似普通的案件背后,却蕴含着深刻的法律意义。
基本案情
在法庭上,原告李某表示,被告张某购买的手机膜包含了多张膜,其中一张赠送膜虽损坏,但不影响商品的正常使用。张某在购买时已知商品包含赠品,且在使用过程中未提出质量问题。李某还提供了商品的购买记录和发货凭证,证明张某已收到商品。
张某辩称,自己是按照淘宝平台提供的选项进行操作,既然选择了仅退款就没有退货义务。
法院审理
法院经审理认为,当买家选择仅退款时,双方的买卖合同关系解除。合同解除后,尚未履行的,终止履行;已经履行的,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,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,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。虽然赠送膜损坏,但这并不意味着张某可以不支付货款。鉴于案涉货物张某已使用,故依据诚信原则,张某应支付相应货款。
法官提醒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七条,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,应当遵循诚信原则,秉持诚实,恪守承诺。在交易过程中,诚信不仅时道德要求,更是法律的约束。无论是商家、平台还是消费者都应遵守诚信原则,共同营造公平、公正和和谐的交易环境。